“你要離婚,我雖然不情願,但還是答應了你,中途拖延了一點時間,但結果還是如了你的心意。我這麼尊重你的意願,也冇有追究你之前騙我的事情,隻是想和你敞開心扉聊聊,你都不願意給我這個機會嗎?四年同學,三年夫妻,你真要這麼絕情嗎?”,而在離婚後,她們不過是見過幾麵的泛泛之交,按理來說她應該禮貌拒絕的,畢竟她們之間唯一算得上的一點牽扯也被斬斷了。,“也不算說清楚了,隻不過是把結婚後的事情一筆勾銷了。可再往前那七年和往後餘生,我們還有得聊,不是嗎?”。